
【审计项目】更正说明
更正说明
各投标单位:
我院于2021年4月15日,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了:“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审计询价公示”的公告 ,后经院领导以及我院财务部的要求,现对本次公示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原公示“第八条”资质要求:有能力提供本询价公告所述服务的、具备独立民事责任且营业执照所示注册地在“海口市”的会计师事务所。现更正如下:
1、有能力提供本询价公告所述服务的、具备独立民事责任且营业执照所示注册地在“海口市”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得低于5人,且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的良好记录(近3个月纳税和近3个月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5、根据财库(2016)7017/4/17125号文的规定,各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6、类似项目业绩:投标单位由2018年至今,完成过医院单位的财务审计项目5个(含)以上。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并且加盖本单位公章。
本更正公告,至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投标单位,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向我院补充递交资料。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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